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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WRB-SA15 : 洗瓶機,適用於 15 個新的或用過的帶標籤的玻璃瓶(高達 400-500 bph)

 31900 不含稅

15個新舊玻璃瓶的半自動洗瓶機。 工作能力從每小時 400 到 500 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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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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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個新舊玻璃瓶的半自動洗瓶機。 工作能力從每小時 400 到 500 瓶。

BWRB-SA15 : 用於 15 個新的或回收的玻璃瓶的洗瓶機(最高 400-500 bph)對於生產能力較低的飲料生產商(農舍、家庭酒窖、小型啤酒廠、小型蘋果酒生產商等),半自動洗瓶機是一種替代且經濟實惠的解決方案。該解決方案提供了極大的多功能性,可以適應最多樣化的需求。

洗瓶裝置設計緊湊,消耗量極低,幾乎“免維護”,因為它幾乎沒有機械部件。 這一切都將傳統洗瓶機的功能結合在一台機器中:洗瓶、去除標籤和最後的洗瓶。

所有這些同時保護環境並降低生產成本,讓您可以輕鬆回收和重複使用以前的“一次性”瓶子。

此外,機器的模塊化結構允許通過插入可選的特殊清洗和/或消毒部分來逐步增加其功能和自動化水平以及復雜程度。

在“Czech Brewery System” 保留在收到並評估生產前交付的瓶子的樣品後重新確認此報價的權利。 本機設計用於普通瓶子、標籤和瓶子使用的膠水,用於清洗被普通飲料弄髒的瓶子。 生產商不能保證機器能夠處理所有類型的瓶子、瓶子中的污垢、瓶子上的各種膠水。

 

主要技術參數:

新瓶無膠標籤的操作能力 每小時450​​500-XNUMX瓶
使用無膠標籤的舊瓶子的操作能力 每小時400​​450-XNUMX瓶
使用帶有膠合標籤的舊瓶子的操作能力 每小時100​​200-XNUMX瓶
瓶型 玻璃,通用(0.1 – 2.0 升)
一個週期的瓶子數量 15個
推薦的洗滌劑 (氫氧化鈉 1~3% – 70°C)
電力供應 三相 3-220 伏 - 400 赫茲(或其他按需)

 

機器的實際工作能力可能與製造商規定的能力不同。 它取決於瓶子中污垢的種類和年份,瓶子的類型和體積,以及清潔化學溶液的化學成分、濃度、溫度和污染程度。

 

 

洗瓶循環說明:

A – 手動裝載臟瓶子:打開蓋子,手動將瓶子放置在 A 部分的特殊清洗位置。 該機器可容納 15 個臟瓶子。

B – 蓋上蓋子後,用大量溫水和化學溶液(NaOH 1~3% – 70°C)沖洗瓶子(內部和外部),以有效清洗和去除標籤。

C – 完成清洗後,操作員手動將清洗過的瓶子從清洗站(A 部分)移動到漂洗站(B 部分),騰出空間放置其他臟瓶子。
然後將其他臟瓶子放在特殊的清洗位置(A 部分),一旦蓋上蓋子,機器就會重新啟動。

D – 完成新的清洗/漂洗循環後,操作員將漂洗過的瓶子從機器中取出,手動將清洗過的瓶子從清洗站(A 部分)移動到漂洗站(B 部分),然後將新的髒瓶子裝入洗滌位置。

 

本機配備:

1 – 機器符合 2006 年 42 月 17 日的機器指令 2006/XNUMX/CE。

2 – 洗衣機框架由鋼板製成,輪廓為不銹鋼類型 Aisi 304。外部飾有外部微玻璃球。內部水箱帶有傾斜底部,便於清潔,並適當的輪廓使結構具有更大的剛度和反抗。 提供充足的不銹鋼門,用於清潔水箱和鋼釉不銹鋼主蓋,鉸鏈在結構上,打開系統“易開”。

3 – 位於開口蓋上的安全保護裝置(帶安全限位開關)。 當操作員打開蓋子時,機器會立即卡住洗滌操作。

4 – 內部清洗系統由特殊的高壓穿透噴嘴製成。 外部清洗和標籤去除由具有高流量和低水頭的特殊噴嘴製成。 水流通過過濾器(由不銹鋼製成),用於過濾洗滌劑溶液並分離標籤。

5 – 泵為整體式離心泵,泵體和葉輪採用 AISI 316 不銹鋼材質。外部淋浴器“易於維護”,因為非常容易下車和清潔。沖洗站採用特殊的穿透式噴嘴製成以及通過由淨水供給的噴嘴進行的外部沖洗。 在沖洗裝置(自來水)上安裝了一個經濟閥,當機器停止時,它會中斷流向機器的水流。

6 – 可以提供洗滌劑溶液加熱塊,價格沒有變化:
- 熱交換器(總是由不銹鋼製成,可用於蒸汽營養,由帶有各自冷凝排放口的電動氣動閥自動控制;
– 集成燃燒室(包括燃燒器);
– 電加熱。
洗瓶溫度可通過恆溫器輕鬆調節。

7 – 用於清空洗滌劑罐的球閥。

8 – 單點公用設施連接。

9 – 電路(IP55),帶有安裝在機器上的不銹鋼電源開關盒。 由不銹鋼製成的 24V 控制面板配有 LED 指示燈和控制切換器,用於對所有操作進行視覺監控和控制。

10 – 用於從機器溢出的蒸汽的煙囪,用於可能的蒸汽提取器應用。

11 – 位於機器兩側的可調節支腳。

12 – 英文版用戶/維護手冊。

 


 

技術特點、參數及要求:

1 水洗段位數(A段) 15
2 漂洗段的位數(B段) 15
3 機器中的瓶子總數 30
4 可清洗/沖洗的瓶子:
最大直徑/最小– 最大高度/最小。
(需要我們批准特殊形狀)。
直徑:125 – 45 毫米
高度:400 – 150 毫米
5 耗水量(A 段加水箱) ~ 225 升
6 1,5 bar 時的平均淡水消耗量(沖洗 B 部分的瓶子) ~ 100 升/小時
7 水硬度 [F°] 最小 7 – 最大 15
8 水壓 [bar] 最小 1 – 最大 2
9 排水PH 〜9
10 出水溫度 〜35°攝氏度
11 每瓶用水量 ~ 0,2/0,7 毫升/瓶
12 蒸汽壓力 [bar](按順序通信需要洗瓶機蒸汽入口的準確壓力) 最小 1 – 最大 6
13 卡路里消耗:
機器加熱期間 [kcal/h] /
慢速運行 [kcal/h]
12.500
每小時 85 x 瓶
14 燃燒器直接加熱(燃氣-油):
機器加熱期間 [lt/h] /
慢速運行 [lt/h]
1,75
1,25
15 電加熱 - 安裝加熱 16千瓦
16 電力:安裝/吸收 2千瓦/1,75千瓦
17 電力營養 三相+新台幣 3-380V / 420 赫茲
18 化學洗滌劑用量(NaOH 1~3% – 70°C) ~ 0,1/0,3 克/瓶
19 機器尺寸:長 x 寬(最大負擔)x 高 點¯x2050 1250 1300毫米×
20 空/滿重 525 / 765公斤
21 可調節腳數 4個
22 每英尺的平均負載 〜200公斤

 

機器工作時間按每小時 200 瓶計算:

1 瓶子的洗滌劑清洗(NaOH ~1,5-2,0% – 70°C) 2 分鐘 + 37 秒
2 用純淨水沖洗瓶子 2 分鐘 + 37 秒
3 更換瓶子(手動) 2 分鐘 + 00 秒

 

 


價目單價目表 :

產品描述 價錢 :
BWRB-SA15 : 帶有一套用於一個瓶子格式的部件的洗瓶機 €31.900, -
MXSG-18CSF:推薦的外部蒸汽發生器(標準版需要外部蒸汽發生器,但不包括在內) MXSG-18CSF:GHIDINI MAXI-24 18kW / 7 巴
選項:
BWRB-SA15-ONVF :非標準電壓和頻率(歐盟標準為:三相3V / 400 Hz) €980, -
BWRB-SA15-OTAR:自動調節洗瓶時間和洗瓶時間的計時器,操作員可輕鬆調節 €1650, -
BWRB-SA15-OPOF : 用於處理每個額外瓶子格式的部件 €565, -
BWRB-SA15-ODGB : 直接燃氣-燃油燃燒器的額外價格(不需要外部蒸汽發生器) €3490, -
BWRB-SA15-OEHS:電加熱 15 kW 需額外付費(無需外部蒸汽發生器) €3950, -
BWRB-SA15-OSSP:推薦的備件組 €1250, -
BWRB-SA15-PKEU:卡車運送至歐盟國家的包裝(木托盤/收縮膜) €250, -
BWRB-SA15-TREU :透過卡車運輸至歐盟國家(無海外運輸) €950, -

一般銷售條件:

本文件以收到瓶子、標籤、瓶蓋、膠囊和所有待加工原材料的樣品後的最終確認為準。 除非上述文件中另有說明,否則以下條件適用。

 

1. 一般原則
除非賣方和客戶(以下簡稱“買方”)書面協議中另有規定,否則應適用這些銷售條款和條件。 當買方發送訂單時,即表示完全接受這些銷售條件並取代雙方之前的任何報價、通信和報價。

2. 銷售合同
賣方應僅遵守本文件中具體規定的條款。 只有在賣方以確認收到訂單的形式以書面形式接受買方的訂單後,雙方才有義務遵守銷售條件的條款。

3.價格
價格為“出廠價”,不含增值稅。 報價不包括運費、保險或包裝。 這些項目將單獨計算。
價格是根據報價之日的經濟和財務狀況確定的。
價格僅為產品報價,不包括技術數據、專利或專有權利。

4。 發貨
4.1. 交貨期限自確認收到訂單之日起計算。
交貨時間以收到付款的存款帳戶、設備建造所需的樣品和技術細節為準。 在任何情況下,如果訂單在該日期之後因以下任何原因而暫停,例如未支付發票、未獲得圖紙批准、未收到樣品或原型、進出口許可證轉讓、信貸便利等,交貨日期應視為滿足上述條件之日。
4.2. 賣方指定的交貨日期應被視為估計值。 除非買賣雙方另有明確約定,否則錯過交貨日期不應成為取消訂單的原因或使買方有權獲得任何賠償。

5。 不可抗力
任何不可抗力的條件均應導致賣方暫停其承諾,直至所述條件不復存在。 以下情況應被視為銷售條款和條件的不可抗力:任何不可預見的情況,其影響無法被賣方合理阻止,並且其性質會阻止賣方履行其義務。
以下情況構成不可抗力:火災、洪水、運輸中斷或延遲、供應商或分包商的缺陷、任何類型的罷工、機器故障、流行病、政府限制等。

6. 保險和交通
貨物的運輸風險由買方承擔。 買方應負責在抵達時檢查貨物,並在必要時通知托運人任何損壞。 在收到買方的具體指示後,賣方可為貨物投保,然後賣方將向買方收取保險費用。

7. 安裝 & 設置
如果要求組裝和啟動操作,除非本文件另有規定,賣方將保證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以標準關稅中規定的價格執行工廠組裝和啟動。 賣方的技術人員將在與買方溝通後開始組裝工作,買方確認機器運抵現場狀況良好,最終準備工作已完成,所有房間和相關設施已按照規定完成。賣方的要求(建築工程、管道和電網)。 據了解,在技術人員到達時,將提供必要的體力勞動、所有起重和移動裝置以及必要的車間設備和所需工具。
買方將準備並確保:
• 為安裝提供的區域和沒有儲存材料或設備的適當通道;
• 必要的電源供應要求,例如水、蒸汽、惰性氣體、產品、電氣連接、壓縮空氣等,可在指定的預定用戶點使用。
• 卸貨所需的搬運設備(叉車、起重機等),以便在現場定位和搬運設備和材料,以及專門從事此類任務的必要人員。
• 將足夠數量的產品和所有必需的原材料放置在現場,以進行必要的設備測試。
如果安裝沒有進行或將被延長,由於延遲,無論是由於買方造成的,那麼賣方將按照我們的干預費中規定的小時費率向買方收取與技術人員時間相關的費用,以及差旅費、食宿費。
此外,被指定控制和維護設備的買方員工必須與賣方技術人員合作進行組裝操作並接受培訓。
設備的安裝、啟動和調試費用由買方承擔,買方將按我們的標準費率和條款和條件(根據要求提供詳細信息,可能因目的地國家/地區而異)支付技術援助的費用。
在系統調試過程中,賣方技術人員會對設備進行各種例行測試,可能會造成一定的產品損失。 賣方對此類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也不對任何索賠負責。

8. 買方的驗收條件
8.1. 產品特性應為製造商規格的最新版本中公佈的特性,除非買賣雙方特別同意其他特性。
8.2. 除非另有說明,否則本文檔中描述的產品的輸出容量是根據類似產品特性進行的平均計算或理論計算得出的。 賣方用買方提供的樣品產品試用產品後,將告知買方實際有效容量。 在產品樣品不是由買方提供的情況下,賣方不對與報價中所述價值不同的特性負責。
8.3. 賣方的貨物在其製造工廠接受測試和檢驗。 買方有權要求在其在場的情況下檢查貨物。 如果買方在收到賣方同意的日期提前通知後不能參加上述檢查,賣方可以發送
買方未經討論即接受的檢驗報告。
8.4. 為了接受本段的規定,所有關於貨物供應的索賠均應根據賣方提供的說明進行準備,並包含在隨貨物發送的文件中。
8.5. 未經賣方​​事先授權,不得退回任何商品。
8.6. 當賣方接受退貨時,賣方有權選擇修理或更換物品或為確認有缺陷的物品開具信用證。 在任何情況下,買方均無權考慮退貨、暫停應付賣方的任何付款,也無權取消任何未決訂單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9.付款條款
應根據當前報價或訂單確認書和發票中規定的條件向賣方支付所提供的貨物和相關服務的價格。 如果買方不支付發票或其中的一部分,賣方有權在不影響其其他權利的情況下暫停所有交付,無論訂單條款如何,直到收到全額付款。

10。 標題
儘管已向買方交付貨物,但在收到全額付款之前,貨物仍為賣方的財產。 如果買方未在規定日期前付款,賣方可收回已交付的貨物。 在任何情況下,根據具體規定,買方應對交付後可能發生的所有損壞和損失負責。

11。 保證
賣方承諾嘗試解決所有來自設計、生產和組裝缺陷的最終缺陷,保證所提供設備自發貨之日起 12 個月內正常運行,如果沒有約定不同的時間。
保修不包括正常磨損,以及由於不正確或不當使用、缺乏勤奮維護以及不遵守技術說明以及將提供給買方的手冊上的說明而導致的故障. 根據國際保修規定,保修僅限於不受磨損的機械部件,不包括電氣和電子元件。 有缺陷的保修部件必須退回給賣方進行缺陷檢查和評估,由買方承擔費用。
在製造商檢查並確認退回的缺陷部件損壞後,將更換損壞的部件。
買方或其客戶用非原廠部件更換部件將導致保修失效,除非賣方特別書面允許此類更換。 在保修期內提供的備件免費出廠。 將此類零件從 EX-WORKS 運送到目的地的所有費用,包括我們的技術人員的旅行、食物和住宿費用均由客戶承擔。 賣方自己的技術人員安裝保修備件是免費的。 買方或第三方技術人員對賣方設備進行的任何干預僅由客戶負責和負責。 除非賣方明確授權,否則對設備的修改或乾預可能會使保修條款無效。

12。 轉讓
根據本文件,買方在未經賣方事先同意的情況下轉讓任何合同將導致合同無效,並應免除賣方的任何未來義務。

13. 管轄法院和適用法律
在司法程序中,雙方的權利、義務和索賠將由賣方選擇的歐洲國家和城市的法院決定,無論商定的銷售和付款條款如何,以及保修問題或在多名被告的情況下。
本協議以及由此產生或與之相關的任何差異或爭議應根據捷克共和國法律進行管轄、解釋和解釋。 如果雙方根據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意見分歧或問題,包括對本合同有效性的任何爭議,該等爭議、分歧或問題應根據仲裁規則通過仲裁最終解決。由根據上述規則任命的一名或多名仲裁員在本協議之日起生效的捷克共和國商務部。 仲裁程序中使用的語言應為英語。 仲裁地應為捷克共和國奧帕瓦。 仲裁員的決定為最終決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14. 遵守安全法規
該設備是根據歐洲 CE 法規製造的。 買方有責任檢查所有產品並提供適當的安全裝置以保護操作員免受傷害並確保遵守所有安全法規。 通過接受“訂單確認書”,買方承認並同意貨物可能不包括或需要必要的安全設備來允許安全操作或遵守當地、州、聯邦、行業和/或其他適用的安全標准或要求,這些標准或要求可能不同於 CE 規定。 在將設備投入運行之前,買方同意使用此類安全設備,並將向操作員提供必要的說明和/或警告,以允許安全操作並遵守當地、州、聯邦、行業和/或其他適用的安全標准或要求. 買方進一步同意賠償賣方及其高級職員、僱員,並使賣方免於承擔任何可能強加給賣方的責任以及任何和所有費用,包括律師費,這些費用是因向賣方提出的因以下原因引起的傷害的任何索賠而產生的。由於購買者或用戶未能提供安全設備和/或安全操作本產品所需的說明和/或警告而導致或促成的產品。

15. 使用說明書:
使用說明書、裝配手冊、操作手冊、維護手冊僅以英文提供。


參考標準:

機器的規劃/製造依照以下規則進行:

  • 機器的規劃與製造:

2006 年 42 月 17 日歐洲議會和理事會機器指令 2006/XNUMX/CE;

 

  • 電氣安裝:

– 低張力指令 2006/95/CEE;

– 電磁相容性指令 2004/108/CEE;

 

  • 我們供應的電氣安裝符合以下規定:

– 歐洲法規:EN 60204-1;

– 國際法規:IEC 204-1

 

  • 蒸汽加熱系統:

指令 97/23/CE PED

 

  • 管道保溫:

EN 563;

 

  • 操作員安全防護裝置:

2006 年 42 月 17 日歐洲議會和理事會機器指令 2006/XNUMX/CE;

 

  • 機器不適合安裝在有爆炸危險的場所:

指令 99/92/CE Atex

 


供應商的一般技術特點:

(1) 機器效率符合 DIN 8782 95%
(2) 電網電壓 230伏電壓±4%
(3) 電網頻率 50 赫茲 ±0,5%
(4) 分銷 3F+N+T
(5) 分發系統 T – N 分開
(6) 輔助電路電壓 24 Volt DC
(7) 儀表電壓 24 伏特直流 – 240 伏特交流
(8) 工廠IP等級 IP 54的
(9) 電機IP等級 IP 55的
(10) 吵鬧 < 85 分貝(A)
(11) 濕度 分鐘。 20% – 最大80%
(12) 溫度 分鐘。 5°C – 最高。 40℃
(13) 最大海拔高度 750 公制質量標準
(14) 有害氣體存在 沒有
(15) 環境光水平 分鐘。 100 勒克斯。
(16) 水硬度 最小 7 – 最大 15 F°
(17) 水壓力 最小 1 – 最大 2 巴。
(18) 空氣壓力 6 巴。
(19) 蒸汽壓力 [bar](依序傳達洗瓶機處蒸汽的準確壓力) 最小 1 – 最大 6

 


其他訊息

重量 600克
尺寸 2100×1300×1500毫米
控制系統

SA-半自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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