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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FSA-MB4411 用於香檳瓶的緊湊型半自動灌裝機:沖洗、灌裝、旋蓋、固定電線

 44614 不含稅

緊湊型半自動碳酸飲料灌裝機包括四台集成機器:

  • 沖洗瓶子……四個瓶子位置
  • 將等壓飲料裝入瓶子中……四個瓶子位置
  • 氣動封閉香檳天然軟木塞或直天然軟木塞……一個瓶子位置
  • 鋼絲軟木塞封口……一個瓶子位置

半自動機器在一台緊湊的機器中集洗瓶、灌裝、用天然軟木塞封瓶以及用鋼絲將軟木塞固定在瓶子上的功能。 適用於將飲料灌裝到直徑55mm至115mm、高度190mm至375mm的玻璃瓶中。等壓灌裝機適用於各種泡騰飲料和碳酸非酒精飲料的灌裝。飲料(僅根據需要配備可選設備)。

庫存: CBFSA-MB4411-1 項目類別: 標籤: , , ,

產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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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湊型半自動碳酸飲料灌裝機

包括四台集成機器:

  • 沖洗瓶子……四個瓶子位置
  • 將等壓飲料裝入瓶子中……四個瓶子位置
  • 氣動封閉香檳天然軟木塞或直天然軟木塞……一個瓶子位置
  • 鋼絲軟木塞封口……一個瓶子位置

半自動機器在一台緊湊的機器中集洗瓶、灌裝、用天然軟木塞封瓶以及用鋼絲將軟木塞固定在瓶子上的功能。 適用於將飲料灌裝到直徑55mm至115mm、高度190mm至375mm的玻璃瓶中。等壓灌裝機適用於各種泡騰飲料和碳酸非酒精飲料的灌裝。飲料(僅根據需要提供可選設備)

 

 

生產速度:200-300 bph(取決於操作者的能力、瓶子尺寸 & 灌裝溫度)

產品:碳酸飲料(起泡酒、蘋果酒、啤酒……)

瓶子:玻璃瓶(高度 190 至 375 毫米/直徑 55 至 115 毫米)

 


機器如何運作

本機適用於碳酸飲料的灌裝。 適用於根據 Charmat 方法(葡萄酒在罐中發酵)獲得的飲料,主要產品如蘋果酒、啤酒等。

根據要裝瓶的產品,機器可以配備預抽氣設備(在灌裝前在瓶子中形成真空)……請參閱選項。

在每個閥門上添加配件和電動閥後,瓶內獲得與灌裝閥相同的預抽氣壓力,然後真空泵吸入瓶內的空氣。

然後,使用閥門打開節流閥,將二氧化碳注入瓶中,以便兩個壓力得到補償。 然後開始填充產品。

建議用於啤酒、蘋果酒以及具有相同要求的所有產品。

等壓灌裝過程全自動運行,因此操作員只需將瓶子裝載到保持杯上或從保持杯上卸載即可。

灌裝閥的設計旨在避免產品發泡,使用全自動調平系統保證整個灌裝過程中的最大流動性。

該機器配備了四個灌裝閥,可一次灌裝兩個瓶子。 因此,當機器在一側執行兩個瓶子的灌裝時,在另一側,另外兩個瓶子可由操作員卸載和裝載。

灌裝機配備了由 AISI 1 不銹鋼製成的單向閥 G 316”(它可以防止飲料回流到罐中並由此產生泡沫)。

軟木塞的氣動帽頭由不銹鋼製成,並配有安全裝置。 它設計用於用天然香檳軟木塞封閉瓶子,適合中小批量生產。 根據要求並使用合適的適配套件(參見選項),可以使用同一頭的天然葡萄酒軟木塞。

瓶塞裝置的閉合系統由四個經過研磨的硬化鋼鉗口組成。 鉗口可以輕鬆拆卸以進行清潔和消毒。 它可以使用最大直徑 30 毫米、最大高度 52 毫米的軟木塞。 將瓶子放在托杯上後,機器通過安全雙手控制進行操作,並在每個循環結束時停止。 將軟木塞分配到封口中是自動的。 首先將軟木塞手動裝入鋼管中,該鋼管的作用類似於儲料器。

鋼絲固定瓶塞機器適用於鋼絲罩及其封閉件的應用。 可以應用以下類型的電線罩:帶蓋的四腳電線罩和不帶蓋的四腳電線罩。 其操作系統有機械式和氣動式; 首先將線罩手動裝載到鋼棒上,然後將鋼棒取出(棒的容量為20個線罩)。

線罩自動分配。 將瓶子放置在合適的支架上,並通過雙手控制啟動循環。

當循環完成時,機器停止並且沒有部件保持運動。

各個單位的小時生產能力是不同的。

灌裝部分可達到每小時200/300瓶的生產能力(產品在恆壓狀態下的最佳條件下,在壓力下或通過連接到電動閥的隔膜泵從飲料罐推入灌裝罐)機器) 。

軟木塞塗抹器和鋼絲塗抹器的生產能力可達每小時 800 瓶。

這兩個數據都取決於操作員的能力。

前安全面板可防止因破損而發生任何事故。

根據要求,機器可以提供帶輪子的版本。

根據要求,該機器還可提供由灌裝部件和用於皇冠軟木塞的加蓋器組成的版本(用於用皇冠蓋包裝的泡騰飲料和非碳酸飲料)。

 


第一部分:沖洗瓶子(四個位置)

BFSA-MB350-沖洗器

 

第二段:四個灌裝閥(直徑:15mm)

 

第三部分:用軟木塞封閉瓶頸的一個頭——軟木塞塗抹器

 

第四部分:使用金屬線將軟木塞固定在瓶子上的一個頭 - 線鎖塗抹器


建設性特點

  • 該機器完全由不銹鋼製成,這種材料與食品相容性高且易於清潔。
  • 有些部件由塑料材料或橡膠製成。 這些材料還經過食品接觸認證。 工作區入口處的塑料蓋板採用抗震或高阻透明材料,便於操作員監控工作過程。
  • 機器的所有部件都可以輕鬆檢查,以方便清潔和維護操作,從而保證較長的使用壽命。

機器的交付包括:

  • 1 套用於一種規格玻璃瓶的定徑部件(其他規格將單獨計算 - 請參閱選項)
  • 操作及維護手冊1本。 我們將提供意大利語、英語、法語或西班牙語的標准文檔。 其他翻譯和/或定制不包含在價格中,將單獨提供。
  • 符合 EC 規定的安全防護裝置
  • 一套第一次干預扳手
  • 符合性認證符合 EC 規定

 


技術數據

  • 容量:沖洗/灌裝:200/300 瓶/小時
  • 容量:軟木塞/電線罩:800 瓶/小時
  • 瓶子類型: 玻璃
  • 高從 190 到 375 毫米。 +/- 5
  • D 為 55 至 115 毫米。 +/- 2
  • 主電源:380V 50Hz(根據要求修改)
  • 輔助電源:24V 50Hz(可根據要求修改)
  • 總裝機功率:1.75 Kw
  • 重量:550公斤

 

灌裝機

  • 產品類型: 泡騰/非碳酸飲料
  • 供氣壓力:6bar
  • 6 巴時空氣消耗量:0.30 升/秒。
  • 等壓灌裝閥:4個

 

軟木塗抹器

  • 軟木塞類型
  • (天然香檳/天然直軟木塞):
    • 最大高度 52 毫米
    • 最大直徑 31 毫米
  • 軟木塞進料管,容量 10/15 件標準天然軟木塞
  • 手動左輪手槍(適用於單向和雙向軟木塞),容量 160 件:可選
  • 機械料斗(用於雙向軟木塞),容量 1000 件:可選

 

鋼絲鎖塗抹器

  • 鋼絲鎖類型:
    • 4 腳鋼絲鎖,帶帽
    • 4腳鋼絲鎖,不帶帽
  • 供氣壓力:6bar
  • 6 巴時空氣消耗量:0.15 升/秒
  • 鋼絲鎖桿,可容納250把標準鋼絲鎖
  • 手動左輪手槍 – 容量 900/1200 支:可選

 

 

佈局 :

BFSA-MB550-工藝

 

CBFSA-MB4411 包括:

商品描述 數量 EURO
CBFSA-MB4411 緊湊型半自動機器:衝瓶、灌裝、加塞和套線 1pc 32.800
股權
FOR RINSER(瓶子沖洗)
不帶沖洗裝置的機器 1set -1000
飲料回收套件,包括 5 升不銹鋼罐 1set 1080
FOR FILLER(等壓飲料灌裝入瓶)
將瓶子中的空氣進行一次預抽空 1pc 1920
雙重預抽空瓶子中的空氣 1pc 2570
等壓灌裝閥的備用密封套件 1set 118
帶有連續流 CIP 系統的特殊假瓶,用於高水平清潔過程和將產品廢氣返回到 CIP 裝置 1set 376
附加管,用於不同級別的瓶裝飲料 1set 76
防護門自動滑動 1set 400
罐頭或 PET 瓶的 CO2 淨化 1set 650
自動循環 – 自動計時並在所有循環之間切換(用戶可使用 PLC 和顯示屏進行編程) 1set 1250
飲料入口處的止回閥 TRICLAMP 1" 1set 180
FOR CORKER(用天然軟木塞氣動封閉瓶子)
左輪式手動軟木塞裝載機,由 20 個軟木管組成(可容納 160 個軟木塞),適用於單向和雙向軟木塞 1set 1710
機械式軟木料斗(容量1000個),專用於雙向軟木塞 1set 1175
軟木塞處理套件(適用於天然軟木塞 - 香檳軟木塞和圓柱形軟木塞) 1set 484
FOR WIRE-HOODER(鋼絲軟木塞封閉)
手動送線器,左輪式,由 9 根棒組成(容量 900/1200 根棒),用於線罩 1set 2850
帶快速連接的附加封蓋頭(帶頭連接裝置 + 2 個用於固定電線罩的頭) 1set 2530
接線罩的附加固定頭,每個的單價 2片 650
機械料斗(容量1,000個)。專用於雙向軟木塞。 1set 1600
用於處理天然香檳和直瓶塞的套件 1set 650
總計——(歐洲) 44.614歐元
其他推薦配件和服務
氣動泵 INOX 304 帶開關閥 TRICLAMP 1 英寸 1set 1400
氣動泵 INOX 316 帶開關閥 TRICLAMP 1 英寸 1set 1800
泵的管道連接 1set 95
與產品接觸的結構部件 – 填料 AISI 316 1set 1700
特殊電壓 包括 UL 合格電子零件 1set 780
防護門具有自動操作週期直至關閉 1set 660
CO² 注射到瓶子中:在關閉瓶子之前 1set 550
包裝成本 木箱 海洋保護 1set 650
木箱包裝成本 1set 500
瓶子居中 Slim 或 Standard 4個 320
CIP 灌裝系統歧管 1 PC 140
安裝天數(酒店/晚餐/休息室和差旅費除外) 1 天 500
ROM 軟件恢復 140
適用於所有 4 個灌裝閥的全套可更換密封件 隨傳隨到
運費包括包裝 隨傳隨到
PLC程序存儲卡備份 隨傳隨到
木箱包裝 隨傳隨到
交付 & 保險(僅限歐洲) 隨傳隨到

 


 

 

I. 帶連接件和水箱的 CIP 設置

BFSA-MB350-CIP 設置,帶連接件和產品回收罐

二、 CIP 的假瓶設置(運動中)

BFSA-MB 假瓶

BFSA-MB350-DUMMY-BOTLES-SETUP-FOR-CIP-IN-MOTION

三. 用於 CIP 高壓的虛擬瓶設置(運動中)

BFSA-MB350-高壓 cip 虛擬瓶設置

四. 氣動泵(AISI 316) 

BFSA-MB350-鋼製氣動泵

五、不銹鋼氣動泵帶連接件和管道 

BFSA-MB350-帶連接件和進料管的鋼製氣動泵

 


 

可選服務:

現場服務(安裝/調試/測試/操作員培訓)…… 每天 500 歐元

價格不包括:運輸費用和工人的住宿。 將單獨計算。

通常需要2天的旅行和2-5天的工作。



一般銷售條件

交貨時間 通常 60-90 天(在訂單確認時定義)
交貨條件國際貿易術語 ExWork (第6條)
包裝待定(第7條)
現場安裝不包含在價格中(第8條)
現場產品測試不包含在價格中(第9條)
付款條款貨號 9
報價的有效性自報價之日起30天
說明書語言使用說明書有英文版本。 其他語言按需選擇。
排除條件報價中未寫的所有內容

報價有效期:自報價之日起30天
如果這些修改對於機器的正確使用和功能是必要的或有用的,則生產商保留隨時對其產品進行修改的權利,無需事先提出建議,也可以發送報價。
賣方(代表製造商)和買方(以下簡稱“客戶”)同意,由製造商生產和/或轉售的機器和/或其他產品(以下簡稱“產品”)的銷售將受到以下條件的約束:

第 1 條(適用領域)
1.1. 對於訂單上的所有產品,銷售條件是賣方每份報價、採購訂單和訂單確認的組成部分。

第 2 條(保證)
2.1. 製造商保證所交付機器的功能、高質量材料的結構以及產品符合有效配置的一致性。
2.2. 機械部件保修期為12個月(或4000小時運行); 此外,它們不包括通常磨損的機械部件,如:海綿、鏈條、標籤鉗、蓋子的橡膠密封等。
電子電器零件保修期為12個月(或2000小時運行); 此外,由於以下原因可能損壞的部件不在保修範圍內:電壓差異大、連接錯誤、噴水強烈等。
2.3. 保修期從我們的庫存通知後的第十天開始生效(如果運輸由客戶保證)或從交貨日期(如果運輸由賣方保證)
2.4. 當機器因非授權人員的篡改而損壞時,保修立即失效。
2.5. 本優惠不包括產品、保修備件和技術服務的運費。
2.6. 如果機器尚未完全付款或付款延遲,則擔保將自動完全暫停或暫時暫停。
2.7 在投訴的情況下,客戶有義務在賣方的遠程技術支持的幫助下識別和拆卸有缺陷的部件。 然後他應發送有缺陷的部分或進行交換或服務。 或者客戶可以發送整個產品(僅在無法拆卸或識別缺陷部分的情況下)。
2.8 賣方有義務向客戶提供充分的合作,以便客戶能夠診斷出產品的缺陷部分。 賣方可以要求客戶提供診斷和拆卸缺陷部件所必需的操作。 並且客戶有義務根據賣方的建議提供所需的操作。
2.9 客戶自費將損壞的部件寄給賣方進行更換或修理。 賣方將損壞的部分匯給診斷專家,賣方判斷投訴是否符合條件。 當賣方接受投訴為合格時,賣方自行承擔維修或更換費用。
2.10 如果賣方不接受該物品的投訴為合格,則賣方以書面形式向客戶發送此決定的原因。 賣方還向客戶發送非保修維修或更換物品的報價。 客戶將或不會接受針對投訴的非保修解決方案的提議。 如果客戶接受非保修投訴的報價,賣方將向客戶發送備件,費用由客戶承擔。
2.11 在保修投訴的情況下,賣方將在技術上可能的情況下僅修理或更換有缺陷的產品部件。
2.12 除了他自己的產品之外,賣方不對客戶方面的任何損失和費用承擔責任,這些損失和費用可能與產品缺陷有關,無論是直接的還是間接的。
2.13 客戶期望他將按照手冊和工作指南使用產品,他將遵守安全說明,他將根據所附文件對設備進行定期維護。 客戶不尊重這些原則是不接受賣方投訴的理由。

第 3 條(樣品材料)
3.1. 僅當客戶計劃使用的所有樣品材料(瓶子、瓶蓋……)將由客戶交付給生產商時,該報價才完全有效。
3.2. 樣品將按要求及時交付,所有費用將由客戶承擔。
3.3. 所需數量為每種瓶至少8瓶,每種瓶蓋100瓶蓋。

第 4 條(樣品要求)
4.1. 將交付的樣品將沒有缺陷和任何可能妨礙機器性能的東西。 它們必須符合客戶提供給生產商的圖紙和样品。

第 5 條(交付期限)
5.1. 通常的交貨期限是從訂單和收到預付款之日起 60 天(不包括 XNUMX 月和 XNUMX 月)。
5.2. 樣品,在第 3.3 點所示的數量,必須在收到訂單和預付款後 15 天內到達製造商工廠。 如果在此期間生產商沒有收到樣品,客戶將被邀請選擇是暫停機器的建造(交貨日期推遲)還是授權製造商繼續進行機器的建造。合同的交貨日期。 在這種情況下,機器將在沒有設備的情況下準備好處理各種類型的瓶子和標籤,製造商將開具發票,扣除未準備好的設備的淨價。
5.3. 機器可以存放在製造商庫存中,直到樣品到達。 從該日期開始,製造商將準備特殊設備。 在這種情況下,客戶將簽署一份文件,以使製造商獲得對盜竊、火災、各種類型和性質的損害的責任例外。 如果機器將保留在製造商的庫存中,則機器將與設備一起進行測試。 否則,設備價格將增加 10%,客戶工廠的機器安裝將在以下“測試機器”條件下進行(第 9 條)。
5.4. 對訂單的每次修改都可能導致交貨延遲。 必須指定並同意其他交貨條款。
5.5. 由於生產者無法控制的情況造成的延誤,交貨日期可能會推遲。
5.6. 如果製造商沒有在要求的時間內收到付款,它保留確定新的交貨日期並通知客戶可能提高價格的權利。
5.7. 交貨條款不具有約束力,但具有近似性。
5.8. 延遲交貨條款不允許取消訂單、降價或退款。

第 6 條(地點和交付條款,暫停交付)
6.1. 通常的 Incoterms 條件是 EX-WORK。
6.2. 交貨地點是歐盟的製造商工廠。
6.3. 交付直接影響到客戶或快遞員或貨運代理。 如果 C&F 被安排在(減損第 6.1. 條的處置),則產品始終按風險和危險運輸,費用由客戶承擔。 這在任何情況下都是有效的,與運輸類型或/和決定和訂購交付的人無關。 可能的保險將僅根據客戶的要求進行規定,費用由客戶承擔。
6.4. 任何供應的錯過付款(如果是部分付款)賦予藝術權利。 6(地點和交付條款,暫停交付)

第 7 條(包裝)
7.1 包裝材料不包括在此報價中。
7.2. 根據要求,我們發送包裝費用報價。

第 8 條(將機器集成到現有生產線)
8.1. 在客戶工廠安裝機器,以及將我們的機器集成到現有的裝瓶線中,始終由客戶承擔成本,並且不包括在出廠價格中。
8.2. 即使機器的測試將由製造商技術人員進行(第 9 條),在客戶工廠安裝和組裝機器也不包括在出廠價中。
8.3. 安裝機器的房間必須準備好所需的電氣、氣動和液壓連接。

第 9 條(測試機器)
9.1. 所有機器都在我們的工廠進行了預測試。
9.2. 根據需求,我們的技術服務將在客戶工廠提供,費用為每天 500,00 歐元(適用於旅行、工作和非活動等待的天數)。 所有差旅、食宿費用將由客戶支付。 這些費用還包括技術人員往返港口、機場、火車站、酒店(不少於三星級)和工作地點的交通費用。 如果技術人員或製造商必須全部或部分支付這些費用,客戶將按最終餘額支付。
9.3. 如果訂購併支付了客戶工廠的現場測試,則該服務將在客戶指定的機器未來操作員在場的情況下提供。 如果未訂購和支付測試費用,則機器將被視為未經現場測試而獲得批准。
9.4. 在客戶工廠安排測試時,在製造商技術人員到達之前,所有機器都必須安裝並連接到裝瓶線,並配備必要的電氣和氣動連接。 此外,技術人員必須為測試提供足夠數量的樣品(瓶子、罐子和標籤)。

第 10 條(操作員培訓)
10.1. 強烈建議客戶在使用機器前進行操作員培訓。
10.2. 如果在 Producer 的工廠進行操作員培訓,則是免費的。 對於在客戶工廠進行的培訓,測試機器的特殊條件是有效的(第 9 條)。

第 11 條(接收訂購的產品)
11.1. 在履行合同協議後,在收到現成產品的建議之日起 10 天內,可以接管產品。
11.2. 在任何情況下,如果無法在要求的時間內收集產品,客戶必須在付款期限內完成。 在這種情況下,產品將在製造商的工廠存放最多 30 天,從準備好到遠征日期,在收到客戶的一封信後,在發生盜竊、火災或他人損害。
自準備出航日期的建議起 31 天后,製造商將向客戶借記存儲費用,該費用將在產品接收前支付,每個包裝的金額為每月或部分月的 50,00 歐元.
11.3. 雙方同意,銷售條款自準備出航之日起生效。 因此,製造商將提供發票,並在約定的付款期限的上下文中開始。
11.4. 付款的最終延遲將涉及增加按法定利率計算的抵押利息。

第 12 條(付款條款)
12.1. 為每個訂單單獨定義。

第 13 條(索賠和缺陷)
13.1. 如果不是在收到產品後 20 天內以書面形式直接向製造商提交質量經理的注意,則不接受有關產品質量、缺陷或任何其他問題的索賠。
13.2. 在任何情況下,每個索賠、抗議和問題或情況的報告,容易確定合同的解決方案,他們不會給予客戶暫停或延遲付款的權利。

第 14 條(取消訂單的權利)
14.1. 客戶可以要求製造商取消現有訂單。 在任何情況下,製造商都有權要求報銷直到客戶訂單取消之日為止的所有費用。

第 15 條(禁止處理產品)
15.1. 只有在全額支付商定價格後,產品的所有權才會轉移給客戶。
15.2. 未全額付款的產品仍為製造商的專有財產,不能委託、啟動、移出客戶的公司、出售或從客戶的機構中移除,製造商自行承擔製造商的義務保管人。 未經正式聲明產品仍為製造商所有,客戶不得允許第三方沒收產品。 在全額支付價格之前,客戶允許根據製造商的要求進入安裝或存放機器的建築物以進行適當的驗證。
15.3. 在客戶違反合同的情況下,已支付的分期付款將作為賠償的所有權留給製造商,從而節省了製造商對進一步損害採取行動的能力。

第 16 條(合同的修改)
16.1. 合同的修改只有在以書面形式同意並由雙方簽字的情況下才有效。

第 17 條(司法程序)
17.1. 在司法程序中,雙方的權利、義務和索賠將由製造商選擇的歐洲國家和城市的法院決定。

第 18 條(隱私)
18.1. 客戶同意製造商處理其自己的數據。

 

其他訊息

重量 750克
尺寸 2300×635×2450毫米
控制系統

SA-半自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