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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MB1800SB : 圓柱形、圓錐形和異形瓶自動貼標機(每小時1800瓶)+日期/批次打印機

價格僅按需提供

自動瓶貼標機,用於在帶有加工錐形、錐形和異形瓶所需附件的瓶子上貼上一張或兩張不干膠標籤。 直線瓶貼標機(變速電機)。 一個標籤每小時最多可處理 1800 瓶(如果使用長標籤粘在整個瓶子上或應用多個標籤,操作能力可能會降低)。 適用於啤酒瓶、酒瓶、果醬罐、塗抹醬、醬菜、醬汁等圓柱瓶的貼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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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描述

打印友好,PDF和電子郵件

自動瓶貼標機,用於在特殊瓶子上貼一張或兩張不干膠標籤

帶有加工圓柱形、圓錐形和異形瓶所需的配件

直線瓶貼標機(變速電機)

 

 

BLA-MB1000-自動瓶貼標機-900

一個標籤每小時最多可處理 1800 瓶(如果使用長標籤粘在整個瓶子上或應用多個標籤,操作能力可能會減少)
適用於啤酒瓶、酒瓶、果醬罐、塗抹醬、醬菜、醬汁等圓柱瓶的貼標

這台機器不能用於給錐形瓶貼標。

基本配置的機器適用於在每個圓瓶上貼一個體標。
包括變速電機,用於自動調節瓶子進入機器的速度 - 需要將貼標機與其他機器(如瓶子灌裝線)同步。

 

根據要求,機器可以配備附件:自動瓶上缺口定位系統

  • 標籤自動定位系統
  • 用於在圓瓶上貼反標籤的附件
  • 用於在方瓶上貼反標籤的附件
  • 瓶口標籤應用配件
  • 日期印刷單元
  • 其他附件按可選清單。

 

說明:

入口站配備了一個橡膠輥系統,可以將標籤完美地貼在瓶子上。

計時器設備允許在標籤上打印日期。 日期打印機是可調的,以便能夠找到在標籤上打印的正確位置。

標籤通過獨立的頭以極其簡單和精確的方式粘貼。

該機器提出了更能反映精度和實用性要求的解決方案,提供最高標準的自動化和技術。

該機器緊湊而堅固,適合作為瓶子灌裝線的貼標裝置。 它可以適應各種尺寸的瓶子和標籤。

機器主要由不銹鋼和其他抗腐蝕材料製成,以保證長壽命和低維護操作。

機器交付時配有輸送機和帶電機的累積收集台,適用於用5V 6相電機驅動完整的小型灌裝線輸送機(長度可達400-3米)。

生產能力為每小時 900 至 1.800 瓶。 最大限度。 速度取決於標籤的數量、尺寸和瓶子的形狀。 速度可以通過定時選擇星的應用進行調整(參見可選)。

機器還配備了歐盟標準的安全艙。

該機器採用標準配置,配備 1 個貼標站。

注:電壓220V 1相版本,請在機器基本值的基礎上加15%。

裝機功耗:
– 0.18 kW 用於夾緊輥電機
– 0.18 千瓦。 用於傳送帶驅動
– 每個貼標站 0.18 kW
– 0.15 千瓦。 對於打印單元(如果已安裝)
– 0.18 kW 用於螺旋餵料器(如果已安裝)

主機配備驅動器、1 個貼標站和夾緊輥,因此一台主機的總功耗為 0,54 kW
耗氣量 50Nl/min

重量:約。 250kg(根據安裝的附件)

注意:所提供的機器僅配備一個貼標站。 二級貼標站可以作為附件添加。

 


 

可選配件 :

 

項目 產品描述 數量 價錢
0 BLA-MB1800 : 自動瓶貼標機 1 按需價格
1 同一捲軸上的兩個標籤 1 按需價格
2 光電管 – 停止機器的“滿帶”傳感器 1 按需價格
3 PLC + 觸摸 LCD – 控制計算機和帶觸摸屏的可視化數字顯示單元 1 按需價格
4 噴墨打印機 12.6 毫米 – 用於日期、批號等的多行打印。 1 按需價格
5 收集台 1000x500 毫米 – 用於在手動卸載之前收集貼有標籤的瓶子的地方 1 按需價格
6 輸送鏈 – 1 米的瓶子輸送機(塑料或不銹鋼) 5 按需價格
7 鍊式輸瓶機頭中間 1 按需價格
8 變頻器 – 變速控制器(僅配備 PLC + 觸摸 LCD) 1 按需價格
9 錐形瓶套裝 – 處理錐形瓶所需的配件 1 按需價格
10 異形瓶套裝 – 加工異形瓶所需的配件 1 按需價格
總計(所有選項) 按需價格

 

描述選項:

1. 同一個捲軸上的兩個標籤 – 在每個瓶子上貼兩個標籤

2. 用於“皮帶過滿”指示的光電管 – 安裝光電管的補充,以避免由於卸料台裝滿瓶子而導致輸出輸送機中的瓶子卡住。

3. PLC + 數字觸摸顯示 – PLC和可視數字顯示單元的補充。 觸摸屏 – 對所有功能進行簡單且符合人體工程學的控制。

4. 日期打印單元——墨水打印機

補充數字以在標籤上以“dd.mm.yyyy”格式打印日期(共 38 個字符)。 包括空格和點。

標準套裝由一系列適合打印日期的黃銅塊組成,單個標準塊 6x2h2mm 或根據要求提供 6x3h3 毫米(總共 38 個沖頭和 6 個中性塊 – 例如 31.12.2012):
包裝內容:4個“0”+6個“1”+5個“2”+3個“3-4-5-6-7-8-9”+2個點“.” + 6 個空格 + 全部高度為 2 毫米。

6. 瓶子輸送機鏈條 (Acetalica / 82.5 – 4.0) –  醋酸樹脂鍊式輸送機,寬度=82.5 毫米,直線,厚度 4 毫米,每米價格

BLA-MB2000瓶貼標機鍊式瓶輸送機

7、鍊式輸瓶機頭中間—— 帶有安裝在軸承上的軸的輸送機惰頭,包括支撐腳。

鍊式輸瓶機頭中間



一般銷售條件:

本文件以收到瓶子、標籤、瓶蓋、膠囊和所有待加工原材料的樣品後的最終確認為準。 除非上述文件中另有說明,否則以下條件適用。

 

1. 一般原則
除非賣方和客戶(以下簡稱“買方”)書面協議中另有規定,否則應適用這些銷售條款和條件。 當買方發送訂單時,即表示完全接受這些銷售條件並取代雙方之前的任何報價、通信和報價。

2. 銷售合同
賣方應僅遵守本文件中具體規定的條款。 只有在賣方以確認收到訂單的形式以書面形式接受買方的訂單後,雙方才有義務遵守銷售條件的條款。

3.價格
價格為“出廠價”,不含增值稅。 報價不包括運費、保險或包裝。 這些項目將單獨計算。
價格是根據報價之日的經濟和財務狀況確定的。
價格僅為產品報價,不包括技術數據、專利或專有權利。

4。 發貨
4.1. 交貨期限自確認收到訂單之日起計算。
交貨時間以收到付款的存款帳戶、設備建造所需的樣品和技術細節為準。 在任何情況下,如果訂單在該日期之後因以下任何原因而暫停,例如未支付發票、未獲得圖紙批准、未收到樣品或原型、進出口許可證轉讓、信貸便利等,交貨日期應視為滿足上述條件之日。
4.2. 賣方指定的交貨日期應被視為估計值。 除非買賣雙方另有明確約定,否則錯過交貨日期不應成為取消訂單的原因或使買方有權獲得任何賠償。

5。 不可抗力
任何不可抗力的條件均應導致賣方暫停其承諾,直至所述條件不復存在。 以下情況應被視為銷售條款和條件的不可抗力:任何不可預見的情況,其影響無法被賣方合理阻止,並且其性質會阻止賣方履行其義務。
以下情況構成不可抗力:火災、洪水、運輸中斷或延遲、供應商或分包商的缺陷、任何類型的罷工、機器故障、流行病、政府限制等。

6. 保險和交通
貨物的運輸風險由買方承擔。 買方應負責在抵達時檢查貨物,並在必要時通知托運人任何損壞。 在收到買方的具體指示後,賣方可為貨物投保,然後賣方將向買方收取保險費用。

7. 安裝 & 設置
如果要求組裝和啟動操作,除非本文件另有規定,賣方將保證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以標準關稅中規定的價格執行工廠組裝和啟動。 賣方的技術人員將在與買方溝通後開始組裝工作,買方確認機器運抵現場狀況良好,最終準備工作已完成,所有房間和相關設施已按照規定完成。賣方的要求(建築工程、管道和電網)。 據了解,在技術人員到達時,將提供必要的體力勞動、所有起重和移動裝置以及必要的車間設備和所需工具。
買方將準備並確保:
• 為安裝提供的區域和沒有儲存材料或設備的適當通道;
• 必要的電源供應要求,例如水、蒸汽、惰性氣體、產品、電氣連接、壓縮空氣等,可在指定的預定用戶點使用。
• 卸貨所需的搬運設備(叉車、起重機等),以便在現場定位和搬運設備和材料,以及專門從事此類任務的必要人員。
• 將足夠數量的產品和所有必需的原材料放置在現場,以進行必要的設備測試。
如果安裝沒有進行或將被延長,由於延遲,無論是由於買方造成的,那麼賣方將按照我們的干預費中規定的小時費率向買方收取與技術人員時間相關的費用,以及差旅費、食宿費。
此外,被指定控制和維護設備的買方員工必須與賣方技術人員合作進行組裝操作並接受培訓。
設備的安裝、啟動和調試費用由買方承擔,買方將按我們的標準費率和條款和條件(根據要求提供詳細信息,可能因目的地國家/地區而異)支付技術援助的費用。
在系統調試過程中,賣方技術人員會對設備進行各種例行測試,可能會造成一定的產品損失。 賣方對此類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也不對任何索賠負責。

8. 買方的驗收條件
8.1. 產品特性應為製造商規格的最新版本中公佈的特性,除非買賣雙方特別同意其他特性。
8.2. 除非另有說明,否則本文檔中描述的產品的輸出容量是根據類似產品特性進行的平均計算或理論計算得出的。 賣方用買方提供的樣品產品試用產品後,將告知買方實際有效容量。 在產品樣品不是由買方提供的情況下,賣方不對與報價中所述價值不同的特性負責。
8.3. 賣方的貨物在其製造工廠接受測試和檢驗。 買方有權要求在其在場的情況下檢查貨物。 如果買方在收到賣方同意的日期提前通知後不能參加上述檢查,賣方可以發送
買方未經討論即接受的檢驗報告。
8.4. 為了接受本段的規定,所有關於貨物供應的索賠均應根據賣方提供的說明進行準備,並包含在隨貨物發送的文件中。
8.5. 未經賣方​​事先授權,不得退回任何商品。
8.6. 當賣方接受退貨時,賣方有權選擇修理或更換物品或為確認有缺陷的物品開具信用證。 在任何情況下,買方均無權考慮退貨、暫停應付賣方的任何付款,也無權取消任何未決訂單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9.付款條款
應根據當前報價或訂單確認書和發票中規定的條件向賣方支付所提供的貨物和相關服務的價格。 如果買方不支付發票或其中的一部分,賣方有權在不影響其其他權利的情況下暫停所有交付,無論訂單條款如何,直到收到全額付款。

10。 標題
儘管已向買方交付貨物,但在收到全額付款之前,貨物仍為賣方的財產。 如果買方未在規定日期前付款,賣方可收回已交付的貨物。 在任何情況下,根據具體規定,買方應對交付後可能發生的所有損壞和損失負責。

11。 保證
賣方承諾嘗試解決所有來自設計、生產和組裝缺陷的最終缺陷,保證所提供設備自發貨之日起 12 個月內正常運行,如果沒有約定不同的時間。
保修不包括正常磨損,以及由於不正確或不當使用、缺乏勤奮維護以及不遵守技術說明以及將提供給買方的手冊上的說明而導致的故障. 根據國際保修規定,保修僅限於不受磨損的機械部件,不包括電氣和電子元件。 有缺陷的保修部件必須退回給賣方進行缺陷檢查和評估,由買方承擔費用。
在製造商檢查並確認退回的缺陷部件損壞後,將更換損壞的部件。
買方或其客戶用非原廠部件更換部件將導致保修失效,除非賣方特別書面允許此類更換。 在保修期內提供的備件免費出廠。 將此類零件從 EX-WORKS 運送到目的地的所有費用,包括我們的技術人員的旅行、食物和住宿費用均由客戶承擔。 賣方自己的技術人員安裝保修備件是免費的。 買方或第三方技術人員對賣方設備進行的任何干預僅由客戶負責和負責。 除非賣方明確授權,否則對設備的修改或乾預可能會使保修條款無效。

12。 轉讓
根據本文件,買方在未經賣方事先同意的情況下轉讓任何合同將導致合同無效,並應免除賣方的任何未來義務。

13. 管轄法院和適用法律
在司法程序中,雙方的權利、義務和索賠將由賣方選擇的歐洲國家和城市的法院決定,無論商定的銷售和付款條款如何,以及保修問題或在多名被告的情況下。
本協議以及由此產生或與之相關的任何差異或爭議應根據捷克共和國法律進行管轄、解釋和解釋。 如果雙方根據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意見分歧或問題,包括對本合同有效性的任何爭議,該等爭議、分歧或問題應根據仲裁規則通過仲裁最終解決。由根據上述規則任命的一名或多名仲裁員在本協議之日起生效的捷克共和國商務部。 仲裁程序中使用的語言應為英語。 仲裁地應為捷克共和國奧帕瓦。 仲裁員的決定為最終決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14. 遵守安全法規
該設備是根據歐洲 CE 法規製造的。 買方有責任檢查所有產品並提供適當的安全裝置以保護操作員免受傷害並確保遵守所有安全法規。 通過接受“訂單確認書”,買方承認並同意貨物可能不包括或需要必要的安全設備來允許安全操作或遵守當地、州、聯邦、行業和/或其他適用的安全標准或要求,這些標准或要求可能不同於 CE 規定。 在將設備投入運行之前,買方同意使用此類安全設備,並將向操作員提供必要的說明和/或警告,以允許安全操作並遵守當地、州、聯邦、行業和/或其他適用的安全標准或要求. 買方進一步同意賠償賣方及其高級職員、僱員,並使賣方免於承擔任何可能強加給賣方的責任以及任何和所有費用,包括律師費,這些費用是因向賣方提出的因以下原因引起的傷害的任何索賠而產生的。由於購買者或用戶未能提供安全設備和/或安全操作本產品所需的說明和/或警告而導致或促成的產品。

15. 使用說明書:
使用說明書、裝配手冊、操作手冊、維護手冊僅以英文提供。

其他訊息

重量 220克
尺寸 1700×1200×1300毫米
控制系統

交流 - 自動

型號

基本,所有選項

用戶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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